公告内容

关于在广西省调整“生命接力-肺癌患者援助项目”的通知

亲爱的患者,您好:
“生命接力-肺癌患者援助项目”(简称:“项目”)由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简称:“基金会”)于2014年11月发起,截止至今,已为近六千位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患者提供了药品援助。
援助药品力比泰(通用名: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已于2017年进入国家医保目录。为响应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政策的实施,2019年援助药品企业再次下调了力比泰的市场零售价格,进一步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集中采购价格政策导致的新一轮降价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逐步落地执行,鉴于各地区落地时间存在差异,项目办将根据广西省医保政策实施情况对广西省援助项目进行调整,具体执行细节如下:
 
一、自2022年2月18日起,项目不再接受广西省低保患者的援助申请(以患者寄出申请材料的邮戳为准)。在此之前已经获得援助的低保患者将继续获得援助不变,直至不符合项目援助条件为止。
二、力比泰在广西省医疗保障部门开始执行降价落地后,以新价格首次购买力比泰治疗的非低保患者,项目不再接受其援助申请。广西省符合项目援助条件的非低保患者,以降价前价格首次购药(以购药的第一张发票价格为准)且在2022年2月18日前提出申请(以患者寄出申请材料的邮戳为准)并经过基金会项目办审核通过后,可按照现有援助模式援助,直至不符合项目援助条件为止。
三、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不符合项目援助条件,则项目自动停止:
1、根据RECIST(1.1版本)标准判断的影像学疾病进展或由项目医生判断患者不适合继续力比泰®(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用药;
2、患者出现不可耐受的毒副反应;
3、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直系亲属要求停止继续使用力比泰®(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治疗;
4、患者未能坚持到项目医院接受项目医生的定期随访;
5、患者拒绝根据项目方案与规程接受医学条件审查的;
6、患者未能按期提供医学资料证明其肿瘤没有进展;
7、患者死亡;
8、患者提供不实、虚假的医学或经济证明;
9、患者将援助药品出售或转赠他人;
10、由于不可抗力等造成项目被迫中止;
11、已过本项目申请截止时间,或者未到申请截止时间但援助药品已经使用完毕;
12、患者入组援助项目后停止用药6个月后即视为自动出组;
 
各地项目调整内容及项目截止日以项目办后续公告内容为准,请及时关注。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项目热线:4000-138-191。
特此通知。 
 
 
 
生命接力-肺癌患者援助项目办公室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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